中国红十字会成立百余年来所从事的人道工作可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战争中的人道工作; 二是特殊事件中的人道工作;三是和平时期的人道工作。
战争中的人道工作
中国红十字会和国际红十字运动一样,也是起源于战场救护,并在战场救护中发展壮大起来的。诞生于1904年的中国红十字会,除了对日俄战争中饱受战乱之苦的东北同胞进行救伤、救难、救灾,还在辛亥革命、北伐战争、抗日战争和抗美援朝等战争中,积极设立伤兵医院、组建医疗队伍、培养救护人才、救助伤病难民,开展力所能及的人道救助工作。
特殊事件中的人道工作
特殊事件是指武装冲突遗留的问题和政府或有关方面不能或不便直接处理,但从人道出发亟需解决的问题。从20世纪50年代初开始,中国红十字会在这方面所承担的主要工作包括:协助3万多名日侨和1024名获释日本战俘回国;协助数干名旅日华侨和700多在日华工遗骨归国;协助政府安置25万名印支难民;沟通海峡两岸关系,签署《金门协议》、开展对台查人转信工作,密切两岸人民交往;受政府委托向日本政府移交“阿波丸”号沉船死难者遗骨和私人遗物等。
此外,中国红十字会在协助政府处理涉外事件中也发挥了独特作用。
和平时期的人道工作
中国红十字会在和平时期的人道工作主要是以“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境况”为目标,围绕备灾救灾、救护培训、人道救助、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和志愿服务、社区红十字服务、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传播、国际人道主义援助等核心内容,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开展符合我国实际的各项工作。同时,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开拓人道救助工作的新领域和新途径,发挥着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摘自上海市红十字会编印的《红十字运动知识读本》